校内各单位:
根据《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宛政办〔2021〕3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南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为支持鼓励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做好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奖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
2021年度我校承接市内企业研发项目并成功实现产业化的。补助标准:按照技术交易额(从技术合同成交额中扣除需要花费的原材料、零部件、购置设备等成本费用后剩余部分)的10%对技术输出单位给予补助,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二、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
1、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0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0日的技术合同。
2、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1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10日的技术合同。
三、申报材料
(1)《南阳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附件);
(2)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3)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需提交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专利申请权、设计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变更相关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
(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申报的技术合同需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登记备案,且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出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5)本通知“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规定的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方法
电子版材料: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需交电子扫描件(doc格式),按照申报材料顺序分别发到邮箱:847197608@qq.com,其中发票和到账凭证请电子标注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纸质材料申报:以上所有材料使用A4纸印刷一份(专利等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交到行政楼104房间。
要求材料内容真实全面、数据准确,一经上报,不予修改。2021年12月16日17:30前报送,过期不候。
联系人:杨思佳 电话: 18736591005
附件:
《南阳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
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