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横向科研项目的高质量、可持续、有突破开展,现对《南阳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的条款重申如下:
一、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行学校、院(部)和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模式。各院(部)负责人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进行项目论证、合同初审;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明确责任,协调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或纠纷。
二、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将对4年以来的横向科研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抽查方式和时间待定,请项目负责人首先自查项目的有效期、合作经费到账和结项等问题,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的请尽快办理。
三、关于项目验收和结项,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验收,提供验收证明,并填写《南阳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提交相关的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并由对方出具相应验收证明,报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存档。各院(部)有责任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合同,做好项目验收、结项服务工作。
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南阳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
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