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横向科研经费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安排,对我校近三年科研横向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自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第一阶段:各教学院(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0日。
第二阶段:行政教辅单位: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5日。
二、自查内容
对2023年9月以来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虚构测试化验内容,伪造发票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自查工作完成后,需形成正式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阶段安排于2025年7月21日、9月6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104办公室(同时携带U盘电子版拷贝到电脑上)。
联系人:杨思佳 联系电话:65019536。
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0日